十堰市市场监管局七项举措规范外卖食品安全

时间:2026-04-04 14:37 来源:十堰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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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楚风讯(十堰融媒记者 叶旭升 特约记者 王波 通讯员 顾乙宁) 记者从十堰市市场监管局获悉,该局近日召开全市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平台行政指导会暨2026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推进会,发布《十堰市网络餐饮平台提供者食品安全行政指导书》,对全市网络餐饮服务平台提出七项行政指导意见,进一步规范网络餐饮服务经营秩序。

健全管理机制,压实主体责任。各平台应设置专门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要建立健全智能监测、排查调度、快速处置等工作机制,综合运用技术监测、实时巡查、实地抽查等手段,加强对网络餐饮服务活动的风险识别和管控。

严格资质审核,严把准入关口。平台须认真履行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审查登记义务,将经营资质信息与省级市场监管部门数据进行核验比对,并通过实地核查等方式进行实质性审查,确保网店名称、经营地址、许可地址、实际经营场景和实体门面保持一致,坚决杜绝无证、假证、套证及超范围经营主体上线。对入网经营者至少每六个月核验更新一次。

强化抽查监测,及时处置风险。平台应充分运用图像识别、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对商户开展抽查监测,重点抽查不提供堂食服务、未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的经营者。发现“幽灵外卖”、经营资质造假等问题,要立即制止并报告市场监管部门,同时采取警示、搜索降权、限制流量、暂停服务、关闭店铺账号、列入黑名单等处置措施。

规范信息公示,提升透明水平。平台须为经营者履行信息公示义务提供技术支持,督促其在店铺主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实体经营门面、后厨环境等信息。对不提供堂食服务的应设置“无堂食”标识,对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的应设置明厨亮灶链接标识。

保障配送安全,强化过程管控。平台应加强对配送人员的食品安全培训和日常管理,大力推广使用“食安封签”,防止配送途中餐食被拆封、污染或调换。委托第三方开展配送业务的,应严格审核受托方的食品安全保障能力。

加强信息报送,主动接受监督。平台应于每年一月和七月向省级市场监管部门报送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资质信息。在十堰市设立或委托实际运营机构从事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的,应自设立或委托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向省局报告并抄送市局。

强化社会监督,凝聚共治合力。平台应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开展网约配送员担任食品安全监督员工作,做好问题线索和风险隐患的收集处理,探索积分奖励等激励方式。鼓励平台之间共享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及处置信息,对相关主体采取信用联动约束措施。

十堰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落实不力的平台依法依规处理并公开曝光,全力守护市民“舌尖上的安全”。

编辑:万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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