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速看!2026年郧阳区义务教育学校划片招生范围确定

时间:2026-06-24 18:25 来源:郧阳网
  • 微信
  • QQ空间
  • 微博
  • QQ好友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小学阳光招生专项行动的通知(2026年)》(教基厅函〔2026〕8号)和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相关精神,2026年郧阳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划片招生工作,在尊重历史,确保相对稳定的基础上,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原则,结合郧阳区学校位置、办学规模、住宅分布、生源数量等因素,综合确定各义务教育段学校的片区范围。具体划片招生方案如下:

招生原则

公正、公平、公开;相对就近,计划控制,免试入学。

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2020年8月31日前出生且未取得小学学籍的适龄儿童,初中七年级招生对象为小学毕业生。

1.第一类:新生为郧阳区城关镇户籍,其本人或父母(法定监护人)具有在学校招生片区范围内的有效房产,且正常居住。

2.第二类:新生为非郧阳城区户籍,其本人或父母(法定监护人)具有在学校招生片区范围内的有效房产,且正常居住。

第一、二类招生对象入学登记需提供材料:户口簿、产权证(房产证)原件。因故不能提供产权证(房产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全额付款发票及网签备案登记证明等能够证明房屋权属的有效材料。

3.第三类:新生为郧阳区城关镇户籍,父母(法定监护人)在郧阳城区无有效房产,祖父母(外祖父母)具有在学校片区范围内的有效房产,且三代共同居住。

入学登记需提供材料:户口簿、祖父母(外祖父母)产权证(房产证)原件。因故不能提供产权证(房产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全额付款发票及网签备案登记证明等能够证明房屋权属的有效材料。

4.第四类:新生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父母(法定监护人)在郧阳城区务工、无有效房产,在城区租房居住。

入学登记需提供材料:户口簿、居住证、租房合同、劳务合同(营业执照)、社保缴纳证明等材料。

5.第五类:其他情形,如自建房、拆迁房、小产权房、集体房等。入学登记需提供材料:户口簿、固定居所证明、水电气物业费缴费凭证等相关材料。

城区初中划片招生范围

(一)实验中学

1.东岭街(九里岗桥以北)单号小于等于27号及各巷、双号小于等于44号及各巷,锦绣龙苑,朝阳路单号小于29号、双号小于30号(含制品巷、吴家巷、军威花园)。

2.城北东路、郧东路、城东大桥以东各巷及各小区(东方锦都、东方格兰维亚、外滩1号、汉江璟城、凤鸣紫东等)。

3.郧阳路单号大于等于63号及各巷,桥头巷。

4.解放路单号小于等于57号(郧阳桥以北)及各巷、解放路双号小于等于28 号及各巷(含黄金巷、环行巷、陵园路(巷)等),明珠坐标城,西茶亭(含梨花路),基地巷,石林巷。

5.师范路,金沙(兴郧)东路(金沙路38、39、40、51、52号、丽郧小区)。

6.红桥村,牧场沟村,后店村,大堰片区,堰河小学、牧场沟小学毕业生。

7.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招生咨询电话:0719-7234874。

(二)城关镇第一初级中学

1.解放路单号大于57号(郧阳桥以南)及各巷、双号大于28 号及各巷。

2.郧阳路单号小于63号、双号及各巷,郧阳路文化东、中、西巷,郧阳路健康巷,兴郧路或金沙路(含小石桥巷),武阳岭社区居委会1—5组。

3.金沙(兴郧)西路(含林荫南巷、车站步行街、新安巷、土管胡同等各巷)。

4.沿江大道单号大于等于63号(原中巴站以北)、双号大于等于128号及各巷,武当谷大道及各小区,民族路。

5.城北西路单双号(含烽火沟路、饮料厂周围)。

6.东岭街(九里岗桥以南)单号29-65号、双号46-116号及各巷(含九里岗巷、双桥巷、友谊胡同、土沟路等)、朝阳路单号大于等于29号、双号大于等于30号及各巷,广场东街(含广场北巷、金叶路)。

7.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招生咨询电话:0719-7232842。

(三)献珍学校初中部

1.沿江大道单号小于63号(中巴站以南,含郧城城市花园、凤凰国际、汉江观邸)、双号小于128 号及各巷,老城耿家垭子巷。

2.解放南路(含各巷及小区),郧南路,老城北门社区(含各巷),大桥南路。

3.东岭街单号大于65号(中医院以南)、双号大于116号(汉宫佳苑以南)及各巷、小区,新时代・江屿城,中岭街,广场西街及各巷(含水库巷居委会),大庆居委会各组。

4.献珍学校小学毕业生。

5.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解放南路居住范围)。

招生咨询电话:0719-7233140。

城区小学划片招生范围

(一)实验小学

1.解放路单号大于95号(郧阳水街以南)及各巷、双号大于42 号(电信局以南)及各巷。

2.解放南路单号及各巷、小区。

3.广场西街单双号,水库巷,郧阳花园,水厂巷,郧城城市花园,凤凰国际。

4.东岭街单号大于等于53号、双号大于等于76号(隧道口以南)至岭头(含各巷),菜园社区居委会1-3组,新时代・江屿城小区。

5.广场东街、广场南巷,广场北巷单号小于39号、双号小于24号(隧道口以南)。

招生咨询电话:0719-7233589。

(二)城关镇第三完全小学(寄宿制小学)

1.解放路单号小于等于95号(郧阳水街以北)、双号小于等于42号(电信局以北,含电信局)及各巷(含一厂胡同、东方丽都小区)。

2.东岭街单号小于53号、双号小于76号(隧道口以北)及各巷,回民胡同,隧道口东巷单号(隧道口以北),九里岗巷,朝阳路制品巷、吴家巷、军威花园。

3.西茶亭,城北东路双号小于44号、单号小于61号(天神公司以北,含天神公司),城北社区及各巷。

4.城北西路双号小于等于26号、单号小于等于21号(含烽火沟巷单、双号)。

5.郧阳路单号大于67号及各巷(含桥头巷)、双桥巷。

6.金沙(兴郧)东路(即金沙路38、39、40、51、52号、丽郧小区),明珠坐标城。

7.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含无固定不动产租房居住)。

8.城区所有需要住宿的小学阶段学生。

招生咨询电话:0719-7233409。

(三)城关镇新区中心小学

1.沿江大道单号大于等于63号(原中巴站以北)及各巷、小区,双号大于等于128号(人商以北)及各巷,渡口巷,车站步行街,武当谷大道及各小区。

2.郧阳路单号1—67号及各巷、郧阳路双号及各巷、文化巷,民族路及各巷。

3.金沙路(兴郧路),中心巷,金沙西路(兴郧西路)及各巷,林荫南巷,兴安巷,城北西路双号大于26号、单号大于21号。

招生咨询电话:0719-7233984。

(四)城关镇第一完全小学

1.城北东路单号大于等于61号(天神公司以南)、双号大于等于44号,锦绣龙苑、书香门第、东方锦都、徐家堰小区,朝阳路及各巷、小区。

2.广场北巷单号大于39号、双号大于等于24号(隧道口以北),金叶路单双号,朝阳路及各巷(不含制品巷、吴家巷)。

3.菜园社区居委会4、5、6、7、8组,城东大桥以东及各巷、小区(含凤鸣紫东、外滩1号、东方格兰维亚、汉江璟城等)。

4.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含无固定不动产租房居住)。

招生咨询电话:0719-7233508。

(五)献珍学校小学部

1.中岭街及各巷、小区,大庆居委会各组。

2.沿江大道单号小于63号(原中巴站以南)及各巷、双号小于128号及各巷(不含郧城城市花园、凤凰国际),老城各巷。

3.北门社区辖区,解放南路双号及各巷(不含水厂巷)、小区,郧南路。

招生咨询电话:0719-7233140。

(六)牧场沟小学

牧场沟村、红桥村。

(七)堰河小学

大堰片区。

(八)思源实验学校

长岭十堰大道以西范围。

招生咨询电话:0719-7509017。

(九)十堰高新区实验学校(寄宿制学校)

长岭十堰大道以东片区,含该范围高新区工作、创业、务工、经商等人员子女。

招生咨询电话:13707285033。

(十)农村乡镇中小学

适龄儿童到就近小学就读,小学毕业生到本乡镇就近初中学校就读,具体由乡镇中心学校负责。

(十一)郧阳区外国语学校

郧阳区外国语学校小学部、初中部面向全市招生,优先满足本区需求。

招生办法

2026年秋季义务教育起始年级招生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进行。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按照以上五类先后顺序依次进行,优先招录第一、二、三类学生;然后根据片区内学校学位情况,依次招录学校划片范围内第四、五类学生。第四、五类申请学位数量学校无法满足时,由区教育局统筹调剂入学。

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按照相关政策,2026年秋季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严禁出现超计划招生、提前招生、掐尖招生等违规招生行为。

报名方式

01线上申请

2026年秋季义务教育学校新生入学实行“十堰市义务教育招生平台”统一招生管理,起始年级招生全部通过网上信息填报。两种方式任选一种,具体流程如下:

第一种:电脑端申报流程

使用电脑操作。电脑端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http://zwfw.hubei.gov.cn),登录后点击“返回首页”,进入“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选择“教育入学一件事”,按智能指引填报信息并提交佐证材料。

第二种:手机申报流程

1.使用手机操作。手机端下载“鄂汇办APP”并完成实名注册认证;

2.开启定位服务后登录“鄂汇办”,首页点击“教育入学一件事”,按智能指引填报信息并提交佐证材料。

特别说明:

1.线上报名有困难的学生家长,可以到对应的辖区和划片学校招生服务处由教师指导家长线上报名。

2.线上申请填报时间:幼升小、小升初于8月11日0时—8月20日24时,招生学校在此时间段及时审核、录取,逾期不再受理。区教育局统筹调剂时间:8月24日—8月25日。

3.学校线上审核家长所提交材料,审核通过,向家长发送录取通知短信;审核未通过,向家长发送未通过原因或现场审核短信。

4.乡镇中小学辖区内生源做到应填尽填,应录尽录。

02线下报名及资料审核时间

1.线下报名时携带相关资料和入学通知书到片区录取学校报名,郧阳城区8月20日—8月21日,农村中小学8月30日-9月1日。

2.新生按学校要求报到入学,郧阳区义务教育学校9月1日正式开学。

3.民办学校线上、线下报名及资料审核时间:8月20日—8月21日。

其他说明

1.对政策性优待对象子女,区教育局会同有关单位复核后,按政策统筹安排入学。

2.实行阳光招生,坚持划片招生、属地管理的原则,公平公正招生,严禁择优招生、考试招生。

3.按需开班,严格按计划招生,小学班额不超过45人,初中班额不超过50人,严禁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等。

4.对多个子女的家庭,为方便家长接送,义务教育阶段实行长幼随学(同校就读)政策。

5.已年满6周岁(即在2020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应办理入学手续;确需延缓入学的,可填写《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延缓入学申请表》(见附件1),并提供延缓入学佐证资料,到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或乡镇中心学校、区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办理延缓入学手续。

6.新生户籍迁入及房产有效证件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31日。

7.新生父母(法定监护人)对所提供的证件、材料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一律列入招生平台黑名单,待招生结束后,由区教育局统筹调剂安排该生入学,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该生父母(法定监护人)自行承担。

8.新生或父母(法定监护人)的自有住房因政府规划等原因拆迁,新安置的住房尚未交付,可以按新安置的住房或原居住地为划片入学依据;新安置的住房已交付,可以自主选择新安置的住房或原居住地为划片入学依据,但原居住地为划片依据时间自交房之日起保留两年;原有住房拆迁后未安置的,以现居住地为划片入学依据。

9.小产权房需提供由社区、街办审核签字盖章的《固定居所情况证明》;单位集体房需提供由单位和社区、街办审核签字盖章的《固定居所情况证明》(详见附件2)。

10.招生平台有“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两个入口,已通过招生平台在公办学校入口填报信息的,无法在民办学校报名录入信息和办理录取;已在民办学校录入信息并录取后,无法再次登录招生平台填报信息。

11.线上1名学生只能填报1次,选择1所学校。

如上级对招生工作有新的政策要求,将另行调整。

郧阳区教育局招生咨询电话:0719-7232359、0719-7228275。

640_wx_fmt=png&from=appmsg

附件1: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延缓入学申请表

640

附件2:固定居所情况证明

郧阳区教育局

2026年6月24日

编辑:李肖

标题:
网址:
错误内容:
姓名:
电话:
 
新闻热线:
投稿邮箱:
网络新闻部: